中新社北京3月27日電 題:稀土案後中國“扳回一城” 重規則“平常心”待輸贏
  中新社記者 石岩
  “一個壞消息,一個好消息。先告訴中國哪個?”面對這一問題,世貿組織選擇了將好消息後置。
  繼WTO專家組報告26日認定中國對稀土等相關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後,27日幾乎同一時間,WTO再發專家組報告,裁定中國訴美關稅法修訂案世貿爭端案美方相關措施違反WTO規則。這一24小時內上演的“反轉劇”不僅讓國人一時“有點懵”,亦生動詮釋了WTO仲裁的要義之所在。
  “這一裁決堪稱中國的重大勝利。”27日晚間,談及剛剛公佈的專家組報告,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楊國華告訴中新社記者。楊國華指出,這是中國主動運用世貿規則挑戰美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又一次重要勝利,將進一步迫使美方放棄錯誤做法並重新審查涉案雙反措施。
  作為本案的一個重要特點,美國涉案雙反措施達26起,涵蓋了從2006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間美商務部對中國最終決定徵稅的幾乎全部雙反措施,涉案產品共24種,涉及金額逾72億美元。
  “此案中方主要針對的是美國的反補貼措施計算方法,與此同時,上述反補貼措施的法律依據——雙重救濟做法及關稅法修訂案(GPX立法)亦在中國的訴訟請求之列,因為這是美國雙反措施中的體制性問題。”楊國華指出。
  然而,專家組多數意見卻認為,美GPX立法並未加重進口負擔,並據此裁定GPX立法整體未違反世貿規則。這意味著,本案中國的“勝訴”並非“完勝”。
  “這就是WTO裁決的特殊性之所在——沒有百分百的勝利和失敗,關鍵是看哪些訴求獲得了支持,哪些沒有獲得支持。”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智勇對中新社記者指出。
  以稀土案裁決為例,專家組報告雖認定中國對稀土等相關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但報告同時確認了資源主權原則,認可中國以可持續發展方式行使自然資源主權的權利,贊同中國實施了資源綜合保護政策,並對中國在資源保護方面所做的努力予以肯定。
  “這表明WTO肯定了中國稀土出口管制的初衷和目的,只是在一些具體執行措施上認為中國有偏差。”中國社科院國際法所國際經濟法室主任劉敬東如是向中新社記者分析。
  根據WTO相關規則,中國將在專家組報告發佈的60天內決定是否上訴,如上訴,將由WTO上訴機構作出裁決,這一裁決即為終局裁決。這意味著,中國在稀土案上尚有上訴的權利。
  以此類推,在訴美關稅法修訂案中,美國也有上訴的權利。如果作為勝訴方的中國對專家組裁決不滿,同樣有選擇上訴的權利。但一旦終局裁決公佈,原被告雙方都有義務無條件執行。
  “WTO仲裁在國際法領域較為特殊,它是一種準司法方式,要求所有成員國必須接受其管轄。”劉敬東介紹說,而一般情況下,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並無義務接受國際司法管轄。
  從這一意義上說,無論是稀土案或是訴美關稅法修訂案都遠談不上“結案”。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國需要以一顆平常心來對待WTO的裁決,進而未雨綢繆,把工作做到前面。
  事實上,中國早已做好了最壞的心理準備和必要的應對措施。以稀土案為例,中國不僅實施了稀土開采、生產、稀土專用增值稅發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還連續3年開展稀土開采、生產、環保、打擊走私專項整治行動。
  “可以說,即便這就是終局裁決,對於中國的稀土行業也絕不是什麼毀滅性打擊。”商務部條法司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向中新社記者指出,2012年最終裁決的9種原材料出口案被認為是稀土案的“預演”,那次終裁中國“敗訴”,中國隨即根據裁決作出調整。直至目前,9種原材料所涉行業平穩發展,並沒有出現大的問題。
  鑒於此,有理由相信,中國稀土行業並不會因此遭遇外媒所炒作的“毀滅性打擊”,中國的稀土出口也不會上演“乾坤大挪移”,回歸一度的“白菜價”。中國唯有在尊重WTO裁決的基礎上苦修“內功”,在限制稀土開采及出口的措施上更加精細化,方能在暢游國際市場的同時達到保護資源環境的目的。(完)  (原標題:稀土案後中國“扳回一城” 重規則“平常心”待輸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esylpxwb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