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翁某從吳某處購買價值20餘萬元的紅木傢具後,竟拖欠10餘萬元傢具款4年不還。無奈之下,吳某將翁某訴至西城法院。經法院調解後,翁某仍不履行調解協議。昨天下午,記者隨西城法院執行法官一道,對翁某所購買的紅木傢具進行扣押、查封。
  昨天下午2點半,10餘名執行法官與法警,一同來到翁某位於西城區新街口萬特珠寶城的辦公場所。法官向此處的一名工作人員出示了強制執行文書,並通過電話告知翁某強制執行的情況,督促翁某還款,然後開始搬移傢具。
  在執行現場的當事人吳某告訴記者,2010年8月,翁某在他處購買了4件紅木傢具,價值共計206000元。翁某支付了5萬元貨款後,出具欠條,承諾會在2010年11月底付清欠款。“因為我們是經熟人介紹認識,又是福建老鄉,出於信任,我就同意他寫欠條。”吳某說。
  但過了承諾的還款期限,吳某多次催要,翁某始終欠錢不還。2012年,吳某將翁某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翁某與吳某達成調解協議,但此後,翁某拒不履行協議。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張巍介紹稱,今年7月8日,在法院的調解下,翁某再次與吳某達成和解協議,答應於7月17日前償還欠款,並以所購紅木傢具作為執行擔保。但到了承諾的期限,翁某仍拒絕還款,因此,法院決定強制執行。
  張巍告訴記者,現場扣押的紅木傢具,將搬運至吳某提供的位於朝陽區的倉庫,併進行查封,如翁某依舊不償還欠款,法院將對這套紅木傢具進行評估、拍賣。據瞭解,翁某向吳某購買的傢具,原材料為老撾紅酸枝木,近年來價格一路飆升。
  昨天下午3時許,扣押完畢後,法警將執行決定書貼在了翁某的辦公場所門上。
  據悉,翁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張巍表示,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備法律規定的6種情形之一的,將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旦納入該名單,被執行人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融資信貸等方面將面臨信用懲戒。  (原標題:“老賴”買傢具欠10餘萬遭強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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